如何申请来料加工的出口退税?

在进出口贸易实务中,来料加工是一种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其核心是境外委托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由境内加工企业按对方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还委托方销售,加工方仅收取加工费。与一般贸易出口不同,来料加工业务在税务处理上具有特殊性,其出口退税的申请流程和内容也截然不同。

来料加工出口税务处理的核心原则

首先必须明确,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实行的是免征不退税政策。这是因为在来料加工模式下,境内企业进口的料件并未实际支付外汇货款,其所有权仍属境外委托方。企业加工出口的成品,也仅就收取的加工费部分产生增值。因此,对于进口环节免征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加工过程中耗用的国产辅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均不予退还,但相应的出口环节也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与进料加工“免抵退”政策有本质区别。

申请办理的具体流程与要件

虽然不涉及退税,但来料加工企业仍需完成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的相关操作,以完成税务核销并享受免税待遇。

一、前期备案与合同登记

  • 企业需在首次从事来料加工业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并在备案中注明从事来料加工业务。
  • 在加工贸易手册(现已多为电子手册)在海关备案后,应登录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来料加工手册的登记录入。

二、出口后的免税申报

  • 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后,企业需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根据报关单信息,进行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关键点在于,申报的出口销售额仅为加工费收入,而非全部出口货值。
  • 将生成的免税申报数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三、手册核销与税务核销

  • 加工贸易手册执行完毕并海关结案后,企业需进行手册核销。这需要整理该手册项下所有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核销结案通知书等资料。
  •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来料加工手册的核销申报,计算并填报该手册项下进口料件的免税金额以及耗用国产辅料的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 向税务机关提交核销申报表及相关纸质单证,完成税务端的核销手续。这是证明进口免税料件已全部加工复出口、税务处理完毕的关键步骤。

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第一,务必准确区分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两者在海关监管和税务处理上流程相似,但政策不同,若申报错误将导致严重的税务风险。第二,加工费发票的开具应符合规定,通常应向委托方开具加工费的普通发票。第三,所有单证(加工贸易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提单、收汇凭证等)必须保管齐全、信息一致,以备税务机关核查。第四,务必按时完成手册的税务核销,逾期未核销可能导致已享受的进口免税被追征,并影响后续业务。

综上所述,来料加工出口退税的实质是完成一套完整的免税申报与核销流程。企业需要精准理解政策,细致管理单证,并按时合规完成申报操作,才能确保充分享受税收优惠,规避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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