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W贸易方式下,企业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吗?

在国际贸易中,EXW作为一种常用的贸易术语,其税务处理常引起出口企业的困惑。核心问题在于,采用EXW方式出口货物,企业是否具备申请出口退税的资格。

EXW术语的基本含义

EXW意为工厂交货。根据此术语,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买方承担将货物从卖方处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包括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从法律上看,卖方的责任在工厂门口即告终止。

出口退税的核心条件

出口退税是国家为鼓励出口,对报关离境的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申请退税通常需满足几个关键条件:货物实际离境、完成收汇、取得合法有效的出口报关单、财务上已做销售处理。其中,报关单是证明货物“出口”的核心单证。

EXW方式下的操作实践

尽管在EXW术语下,法定的出口清关义务方是国外买方,但这并不意味着卖方完全无法获取退税所需凭证。在实际业务中,为保障自身利益并顺利办理退税,许多中国出口企业会采取变通操作。例如,卖方可以与买方协商,由卖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这样一来,卖方作为发货单位出现在报关单上,从而获得了申请退税所需的关键文件。

关键在于企业必须取得以自己公司为“经营单位”和“发货单位”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的贸易方式需为一般贸易或其他符合条件的监管方式。若仅作为“生产销售单位”出现,而由买方或其代理作为“经营单位”报关,则企业通常无法凭此单证直接申请退税。

企业需注意的要点

  • 与买方明确约定报关责任方。在合同中清晰界定由卖方负责出口报关,并获取相关单证。
  • 确保资金流、货物流、单证流一致。外汇需从境外买方直接收汇至公司账户,报关信息与发票信息吻合。
  • 按时完成退税申报。在货物报关离境并在财务上确认销售收入的次年四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完成申报。
  • 保留完整业务链条凭证。包括销售合同、报关单、运输单据、收款凭证等,以备税务核查。

因此,EXW贸易方式本身并不直接剥夺企业的出口退税权利。退税资格的核心在于企业是否能够取得符合税务局要求的出口报关单等全套单证,并满足退税的各项实质性条件。通过合理的业务安排和清晰的合同约定,采用EXW交货方式的企业完全有可能成功申请出口退税。

广州市潮道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专注于出口退税代办业务,作为一家专业且可靠的财税服务机构,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全链条的税务服务,包括出口退税申报、税务合规、工商注册等。出口退税(联系电话):177-6984-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