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可以做出口退税吗?

来料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一种常见模式。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由国内企业按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还外商,企业收取工缴费。在这种模式下,货物所有权始终属于外商,国内企业本质上提供的是加工劳务。出口退税政策的核心,是对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出口时予以退还,以保持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本质区别

要理解退税问题,必须区分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进料加工是指企业用外汇自行进口料件,加工成品后再出口,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所有权均属于国内加工企业。而来料加工业务中,加工企业对进口料件不拥有所有权,仅收取加工费。这一所有权归属的差异,直接决定了税收待遇的不同。

来料加工的税收处理方式

对于纯来料加工业务,其税务处理适用“免税不退税”政策。具体而言,在进口环节,对于外商提供的料件,加工企业凭海关核发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免征进口环节的关税和增值税。在出口环节,企业收取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但因其生产所耗用的国内采购辅料、水电费等所对应的进项税金不得抵扣或退还,需计入生产成本。

这种处理方式是因为,退税的前提是企业对出口货物拥有所有权并承担盈亏,且在国内环节负担了增值税。而来料加工的工缴费收入本身未征收销项税,其对应的进项税额自然不予退还。若企业将来料加工项下采购的国产辅料等申请了退税,则属于违规行为。

可能存在退税的特殊情形

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若企业在来料加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将部分来料加工贸易转为进料加工贸易,并经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批准,那么对应部分的出口货物则可按进料加工规定申请退税。此外,若企业在同一笔业务中同时涉及来料加工和国内购料深加工,需对工缴费和国内购料部分进行清晰核算,国内购料部分可能涉及退税。

企业的合规管理与筹划建议

企业需在合同签订时就明确贸易方式,并向海关准确申报。财务上必须将来料加工业务单独设账核算,与其他一般贸易、进料加工业务区分开来,准确核算工缴费收入以及对应的成本费用。税务申报时,来料加工的出口收入应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填报为免税收入,其对应的进项税额需做转出处理。错误地申请退税将导致后续的补税、缴纳滞纳金及罚款风险。

对于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选择适合自己的贸易方式至关重要。若企业希望获得出口退税,应优先考虑采用进料加工或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从而享受国家的退税政策,降低综合成本。这需要企业结合自身生产能力、客户需求以及外汇结算方式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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