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出口退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国内建筑服务和技术走向国际市场。南昌市建筑企业若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安装或装饰工程,其在国内采购并实际出口的货物,以及部分符合条件的跨境建筑服务,可依法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申请主体与基本条件
申请出口退税的南昌建筑企业,必须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已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良好。所提供的跨境建筑服务或出口货物,必须已收汇并取得合法有效的收入凭证。
可退税项目范围
-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 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 为境外工程项目采购并实际出口的机械设备、材料等货物。
申请流程与核心步骤
第一步:备案登记
企业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提交《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
第二步:收汇与开票
企业完成跨境服务或货物出口后,需按规定收取外汇。向境外提供建筑服务,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填写“免税”。出口货物则应开具出口发票。
第三步:申报退税
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或跨境应税行为发生之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收齐有关单证并进行退(免)税申报。主要单证包括:
- 《出口退(免)税申报表》及明细数据。
- 与境外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或协议。
- 工程服务在境外的证明资料。
- 出口货物报关单(适用于出口货物)。
- 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采购出口货物)。
- 银行结汇水单等收汇凭证。
第四步:审核与退税
税务机关受理申报后,对单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即会将退税款退还至企业账户。对于首次申报或风险较高的业务,税务机关可能进行实地核查。
重要注意事项
企业应确保业务真实,单证齐全且合法有效。注意申报时限,避免逾期。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及南昌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通知和操作指引。对于复杂项目,建议企业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明确政策适用细节。
主要政策依据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 江西省及南昌市税务部门相关执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