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冷冻食品出口企业需遵循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获取退税款以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办理流程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与严格单证管理。
核心条件与资格
企业必须完成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取得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资质。企业需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税务登记状态需为正常。出口的冷冻食品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并且已完成报关离境。对应的销售款项已按规定收取外汇。
主要办理流程
出口退税办理是持续过程,始于出口前准备,终于退税款到账。
- 前期备案与资质获取
- 出口报关与收汇
- 退税申报与审核
- 税款退还
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注册。向海关申请报关单位备案,获取报关权限。在电子口岸办理入网手续,申领相关设备。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提交《出口退(免)税备案表》等资料。
货物出口时,委托报关行或自行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根据外汇管理规定,通过银行收取境外货款,完成国际收支申报。
企业收集整理退税所需单证。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离线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申报数据,生成申报表及电子数据。在规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数据及相关单证。税务机关审核单证信息、报关单信息、收汇情况以及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送交同级国库。国库依据退还书将退税款划转至企业指定银行账户。
关键单证准备
单证齐全是退税成功基础。企业必须妥善保管以下材料:
- 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验讫联,电子数据)
-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出口销售合同
- 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
- 银行收汇水单等结汇凭证
- 委托报关协议(如属委托报关)
-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卫生证书等(冷冻食品特定要求)
冷冻食品行业特别注意事项
冷冻食品出口需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安全标准和检疫要求。企业应提前获取目的国准入信息。货物运输需全程保持冷链,相关温度记录可作为辅助单证。部分国家要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办理境外注册,企业需通过所在地海关向总署申请推荐。
江西省内企业可向主管海关、税务局咨询最新政策。中国(江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供报关、退税等一站式服务入口。企业应建立内部单证管理制度,确保单证流、货物流、资金流匹配,防范退税风险。
参考资料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关于报关单位备案管理的规定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的规定
- 江西电子税务局官方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