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政策解读
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费,具体如下:
一、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最低工资包含以下项目:
(一)基本工资(计时或计件工资);
(二)奖金(如安全生产奖、绩效奖等);
(三)部分补贴(以货币形式发放交通补贴等);
(四)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以下项目不作为我省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露天采矿、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艰苦岗位津贴;
(三)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二、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