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后,需及时办理出口退税备案登记。这是企业获得退税资格的关键步骤。
备案前准备
企业需确认自身符合出口退税主体资格,通常指已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并具备进出口经营权。主要资料包括:
- 《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 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银行开户许可证
- 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需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部分企业可能需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补充资料。
办理流程
线上提交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出口退税管理”模块。选择“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填写《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在线填报时需准确选择退税计算方法、申报方式。所有资料需扫描或拍照,转换为符合要求的电子格式上传。
线下办理
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交填写完整的纸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相关附报资料。表格需加盖企业公章。资料需确保清晰、完整。
注意事项
备案表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备案登记内容发生变更,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需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企业决定不再经营出口业务,应办理备案撤回。备案登记不收取费用。税务机关受理后,会在规定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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