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峰谷电价浮动比例调整与基数更新

  峰谷电价浮动比例调整与基数更新

  江西省在优化分时电价机制的同时,还对电价浮动比例进行了调整,以确保电力资源能够高效分配,进一步引导用户在不同电价时段进行合理用电,降低整体电力需求压力。

  1. 浮动比例调整:

  新的浮动比例调整如下:

  高峰电价:上浮比例为1.6倍,即高峰时段的电价为平段电价的1.6倍。

  低谷电价:下浮比例为0.4倍,即低谷时段的电价为平段电价的0.4倍。

  深谷电价:从原来的下浮60%调整为下浮70%,即深谷电价为平段电价的0.3倍,鼓励用户在深谷时段多用电。

  尖峰电价:上浮比例为1.8倍,尖峰时段的电价为平段电价的1.8倍,旨在抑制高峰用电需求。

  2. 浮动不涉及哪些部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浮动比例仅针对电能部分,即实际用电的电价。而上网环节的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和政府性基金等固定费用不参与浮动。因此,用户的电费总额除了浮动部分外,固定费用依旧按照标准收费。

  3. 实施细则:

  所有电力市场中的交易用户需按照新的浮动比例结算电费。

  电力企业需完善计量系统,确保各时段电价准确无误。

  重要提示:对于长期合同用户和市场交易用户,电力公司应提前调整和通知新的电价结构,确保各方知情并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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